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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蜀物蓉欧实业有限公司白糖买卖合同纠纷案法律专项服务采购项目

  1.比选条件 

  1.1四川蜀物蓉欧实业有限公司白糖买卖合同纠纷案法律专项服务采购项目已具备公开比选条件,项目业主为四川蜀物蓉欧实业有限公司,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比选人为四川蜀物蓉欧实业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四川蜀物蓉欧实业有限公司白糖买卖合同纠纷案法律专项服务采购项目。

  2.1.2 最高限价:35万元;

  2.1.3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2.1.4 被告:成都某国企。

  2.1.5诉讼标的:约1.08亿货款及违约金(涉诉金额可能变化,以实际为准);

  2.1.6管辖机构: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2.1.7代理阶段:一审、二审(如有)、发回重审(如有)执行(如有);

  2.1.8代理目标:取得生效裁判文书并收回货款;

  2.2服务期限:自合同协议书签订之日起至案件结案止;

  2.3服务内容:起草起诉状等法律文书、搜集整理证据资料、参加庭审活动、领取法律文书等;

  2.4质量标准:满足行业及比选人要求;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具有司法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合法存续且年度年检合格。

  3.2 参选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查询无严重违反失信、经营异常,没有处于参选禁入期内,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3律所及团队成员无刑事犯罪记录,近3年内未受过纪律处分、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3.4参选人须具有与本比选项目相应的法律服务能力,参选人需指派三名熟悉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专职律师承办本案,其中项目负责人律师执业年限在3年(含)以上。

  3.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4.比选文件的获取

  1.获取比选文件时间:自2025年8 月19日至2025年8月21日(工作时间内)。

  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线下领取(四川蜀物蓉欧实业有限公司 曹老师)

  5.比选申请书的递交:

  5.1 比选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8月26日10时,地点为成都市青羊区光华北五路266号青羊总部经济基地2栋A座7楼。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选响应文件,比选人将予以拒收。

  6.比选结果公示

  比选人在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比选结果在四川黄金城集团物流集团有限公司网站(//56et.net/xwzx/jtyw/index.shtml)上公示3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比选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

  7.联系方式

  比选人:四川蜀物蓉欧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光华北五路266号青羊总部经济基地2栋A座7层

  联系人:曹老师

  联系电话:13708211857

  2025年8月19日